5月18日晚间,CBA官方网站发布了《CBA公司关于对浙江广厦篮球俱乐部、杭州赛区以及浙江广厦俱乐部相关人员实施处罚的函》,以下是具体内容:
各CBA联赛俱乐部、赛事赛区:
在2025年5月17日,2024 - 2025赛季CBA联赛季后赛总决赛的场序507比赛中,对阵双方分别是浙江广厦雄狮俱乐部方兴渡篮球队(以下简称浙江方兴渡队)和北京首钢霹雳鸭俱乐部北汽篮球队(以下简称北京北汽队)。比赛期间,观众席多次出现大规模的言语攻击现象,现场充斥着对临场裁判员以及客队球员的谩骂之声。当比赛进行到第四节剩余4分12秒时,浙江广厦俱乐部投资人楼明以及个别随队席人员走到记录台前,对比赛判罚提出质疑,进而干扰了记录台的正常工作。
比赛终场哨响后,浙江方兴渡队的17号球员孙铭徽用脚踢向比赛用篮球。不仅如此,比赛结束后,浙江方兴渡队随队席的观赛人员石某某在球队退场通道处,与北京北汽队的随队相关人员产生冲突,甚至出现击打对方的举动。
上述行为已触犯《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》(以下简称《纪律准则》),在CBA联赛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。尤其需要指出的是,该行为发生于总决赛这一关键时期,并且是在管理部门于半决赛、总决赛工作会议上多次着重强调赛风赛纪的背景之下,存在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。为切实维护联赛纪律的严肃性,依据《纪律准则》,特作出如下处罚决定:
依据《纪律准则》第一章第十七条以及第七章第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,取消杭州赛区在2024 - 2025赛季CBA联赛优秀赛区奖项的评选资格;对浙江广厦俱乐部核减联赛经费人民币2万元。同时,根据《纪律准则》第七章第七十七条的规定,对浙江广厦俱乐部再次核减联赛经费人民币10万元。两项处罚合计,共扣减浙江广厦俱乐部联赛经费人民币12万元。
依据《纪律准则》第四章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,对浙江广厦俱乐部投资人楼明作出如下处罚:停赛2场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。停赛场次分别为2025年5月20日总决赛场序508以及本赛季浙江方兴渡队的后续一场比赛。若楼明在本赛季停赛处罚存在未执行完毕的场数,将顺延至其下赛季常规赛执行。
依据《纪律准则》第二章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,对浙江方兴渡队17号球员孙铭徽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决定。
另外,浙江方兴渡队随队观赛人员石某某击打北京北汽队随队人员一事,公安机关已予以受理。待认定及作出处理后,CBA公司将依据联赛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置。
目前,本赛季CBA联赛总决赛已步入尾声。CBA公司着重强调,参赛球队需持续强化对参赛人员以及随队席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工作,同时做好观赛秩序的维护工作,携手保障联赛形象与主场城市的声誉。此外,CBA公司特别提醒总决赛后续赛事举办地——北京首钢和浙江杭州赛区,若再次发生类似严重的秩序混乱事件,赛区将面临空场比赛的处罚(若本赛季此处罚未能执行,将顺延至下赛季常规赛执行)。
特此函告。
信息综合自北京青年报、CBA 官方网站 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