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成年選手
2002年,少女莫尼卡·皮平為她的容貌向聯邦起訴花花公子娛樂,安海斯-布希公司,Deslin酒店,百思買,和上一年與代托納比奇濕T恤大賽有關聯的其他公司,那時她已是一個十六歲的少女在佛羅里達的普蘭特城中學。皮平在跳舞比賽中赤裸著上身,並讓男人用水壺向她裸露的胸部倒水。在她表演後,畫面開始出現在錄影和有線電視上,一個鄰居提醒皮平的父母僱請了律師。雖然皮平在法庭上承認她對比賽的組織者隱瞞了她的年齡,但她的律師聲稱,作為一名未成年人,她沒有同意表演或拍攝裸照的權利。皮平與花花公子和安海斯-布希在內的公司於2006年4月達成和解。[4]